限於學識,我只能對成立“香港議會”提出粗疏的意見,覺得許多人會把成立議會視為搞港獨。
對於港獨,我認為成立議會並不一定是搞港獨,但如果香港真的要獨立,在這之前,先爭取自治,是必要,因為自治是獨立的基礎,基礎不足不穩,獨立亦不能持久,不可能長期維持。
我所指的真正的自治,是不受任何所謂中央政府管轄下的自治,自治政府首腦是民選出來,不是經由所謂中央政府接受以及任命,如美國或加拿大等國那樣的體制,自治政府的首腦如同他們的州長或省長那樣,都可以跟總統或總理平起平坐。
至於自治之後是否走向獨立是另一回事,如果自治能夠對誰都好,獨立亦無必要。
籌備中的“香港議會”,我希望經由海內外港人選出來的議員們,亦能夠清楚明白,在議會內盡心盡力,議出一些能夠付諸實行的決議,沒必要把這個議會視作為爭取獨立的工具。